强化善意文明执行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黄成章 发布时间:2020年7月30日16:50:53
近日,七星关区法院顺利执结了周某杨申请执行周某兴排除妨碍纠纷一案。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在被执行人周某兴房屋处张贴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拆除侵占周某杨位于七星关杨家湾镇大山村土地上修建的院坝,并将拆除后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清除。

由于被执行人拒绝对上述院坝予以拆除,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现场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鉴于现在侵害事实已经产生的情况下,为相邻各方通行便利,询问双方是否接受以货币补偿方式处理,并对被执行人周某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进行劝解,但其坚持土地权属存在争议,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方式。

在劝解无效后,经现场测量,侵占的院坝左宽约2.14米,右宽约6.60米,长约12.42米,院坝高约1.08米。执行干警组织已经准备好的挖机对涉案院坝予以拆除,并安排货车将除后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清除。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发挥司法人文关怀,结合具体案件善意文明执法,既保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在拆除建筑物将原被侵占的土地左边留有3米宽的路面交付给被执行人周某兴使用,方便于其日常通行。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七星关区法院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制宜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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